11月27日,长安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文涛讲话,副主任黄鸿武、姚小强、邱宏、葛莹出席。副区长李立峰,区法院、区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区委组织部、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西咸新区行政事业人员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同志,不是委员的人大街道工委负责人,不是委员的区人大机关各委办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依法任命了人大街道工委主任24名、委员106名,部分新任命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强调,各人大街道工委要坚持党的领导,把准履职“方向盘”。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主动融入全区发展大局和街道中心工作,确保人大街道工委工作始终与区委、街道党工委同心同向、同频共振。要加强自身建设,练就履职“基本功”。以“能力提升”为核心,健全制度体系,强化理论学习,深化培训赋能,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要履行法定职责,扛起履职“硬担当”。严格对照《陕西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的“7 项法定职责 + 7 项重点工作”,做实监督主业,办好民生实事,规范议事协商,把职责扛在肩上、把工作抓在实处。要定期开展活动,搭建履职“大平台”。丰富活动载体,抓实“4·3” 代表活动日,深化普法宣传,以“活动常态化”激活履职活力,让工作“活起来、实起来”。要强化日常管理,夯实履职“强根基”。坚持“建管并重、以管促效”,把“建好班子”与“用好班子” 贯穿管理全过程,推动全区基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和基层治理现代化新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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