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上交的烟花爆竹。
■记者 高乐 文/图
“这下,我终于能睡个安稳觉了!”在移交单上签字后,老牛(化名)如释重负。
近日,家住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道的老牛把一车子的烟花爆竹拉到了公安长安分局鸣犊派出所,将它们交给了派出所民警。“这是5卷‘大地红’,都是一万响的,那是10箱‘开门红’,这5箱是礼炮……我都交给你们,你们处理吧!”在向派出所上交的时候,老牛这样向民警介绍。据悉,老牛往年曾办理过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也进了一批花炮售卖。眼瞅着许可证期限就快到了,可他手上还留下了一批没来得及处理的尾货。前段时间,全区禁售禁放工作全面启动。鸣犊派出所民警在街道拉起了横幅,发放了宣传手册,还把长安区政府关于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贴到了街道上。老牛这才了解到,今年10月13日起,长安区自管区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非法销售、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都要受到处罚。思来想去,老牛觉得还是把烟花爆竹主动交给公安机关靠谱。
“老哥,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配合。”鸣犊派出所副所长王峰对老牛主动上交烟花爆竹的行为给予了肯定。鉴于老牛主动上交了私自储存的烟花爆竹,且未造成严重后果,鸣犊派出所对老牛免于处罚。
据了解,连日来,长安区不断强化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教育、综合治理、源头整治、摸排打击,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积极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农贸市场、超市商店、摊位摊点开展排查整治,普及宣传禁售禁放要求,同时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
10月31日,长安区引镇居民张某在家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群众举报,引镇派出所立即对张某进行传唤调查。依据相关条例,对张某处以罚款。11月21日,杨庄派出所在对辖区各村商店、集市进行排查中,现场发现辖区居民黄某(男)非法储存于家中的鞭炮35箱。经派出所依法审查,黄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涉案鞭炮予以没收并将集中销毁。
在长安区的主城区大街和乡村田间地头,时常能见到变身宣传车的巡逻车,在各辖区交通要道、繁华街区及人流密集区域进行语音播报,普及禁售禁放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对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让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的理念深入民心,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形成了良好的禁售禁放氛围。
保护环境,守护平安。长安区将持续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不断强化各项工作,确保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为群众营造平安、文明、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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