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2-28 11:12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重残是指一级二级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重病是指参照各地重特大疾病救助办法规定且需要长期治疗的;失联是指失去联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个月以上的;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是指期限在6个月以上;死亡是指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是指人民法院宣告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