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22〕4号)。
二、申请条件
考核合格,正常开展就业见习工作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见习基地。
三、补贴标准
按照留用人数对就业见习基地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四、申请流程
(一)符合当年一次性留用补贴申领条件的见习基地,在次年第一季度向所在区县、开发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交一次性留用补贴材料;
(二)经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后由各区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直接拨付至见习基地基本户。
五、申请资料
(一)见习基地与见习期满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需加盖骑缝章);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见习期满留用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及近三个月的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近3个月职工工资表(单位盖章,经办人、财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四)《西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一次性留用补贴申请表》;
(五)西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期满留用人员明细;
(六)见习基地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