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西安市长安区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2)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履行义务的能力;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
以上三条同时符合,可向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1)持有西安市长安区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2)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履行义务的能力;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
以上三条同时符合,可向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