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应急管理局局长郭宝琦解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

来源:长安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1-04 11:25

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确保全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月2日,我区发布《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明确我区冬春季森林防火期的期限和森林防火区的范围,要求全面做好我区冬春季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各种违法用火行为,区政府印发此通告。

1.《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制定目的是什么?

目前我区森林草原火险红色预警刚刚解除,山区森林火险气象等级由1月2日的五级降为四级,形势总体向好,但仍存在较高的易燃风险,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确保全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营造联防联控联治的良好氛围,防患于“未燃”,特制定此通告。

2.冬春季森林防火工作通告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陕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有关法律为核心,参照《西安市长安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长安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流程》。

3.我区森林防火期时间是什么?冬春季森林防火期时间是什么?

每年11月1 日至次年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冬春季森林防火期截至每年5月31日。

4.森林防火的戒严期是什么?

每年2月1日至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5.长安区森林防火区域是什么?

长安区自管区域内森林、林木、林地及林地边缘水平距离500米范围内(不含群众居住区)。

6.防火期内主要禁止哪些用火行为?

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焚香烧纸、吸烟、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等;烧山狩猎、焚烧垃圾、烧地埂、秸秆、烧荒等野外农事用火;未采取防火措施,架设输电线路、电信线路和铺设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勘察各项建设工程等其他野外用火行为。

7.区政府什么情况下发布公告实行封山控峪?

根据市、区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内,长安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红色预警后,参照《西安市长安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长安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流程》,区森防办、区秦岭保护局、区气象局联合会商研判,经区森防指总指挥长同意后,发布通告,实行封山控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