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23-10-08 15:26
网民提问:

本人于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9月4日在*宠物穿搭工作室从事裁缝工作,自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4日开始拖欠本人及两位同事的工资共计8926元。单位负责人承诺在2023年9月15日结清所有工资,但一直到2023年9月20日都并未兑现承诺结清我们的工资。请领导协助解决此问题。


人民网回复:
区人社局

您好,经区人社局调查,现回复如下:经核实,反映人宋**已向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2023年8月30日,长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向反映人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其诉求应通过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不再对该案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