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提问:
本人于2023年8月28日在长安区韦曲街道办乔家村南巷36号租房,与负责人即房东李**签住房合同并按压手印,租房期限为一个月。支付方式为支付宝转账,转账1560元,(房费一个650,押金650,预存电费200,水费一月10元,钥匙押金50元) 我于9月9日与房东提前沟通要求到期退租,房东已同意。 9月27日本人去退房,房东打电话叫别人去验房,给房子拍视频,看电表用电12度电,说房子一切正常,卫生干净,双方也都留了电表照片,房东打电话说回去后给我退押金。 一直到第二天都没有退押金,我联系房东,房东说房子不是自己的,又给我我了一个微信,介绍说是真房东,找她退租就行,我加新房东的微信多次找要退回押金,但就是不给退租,微信也不回,然后我再次找签订合同的房东李**沟通,但就是不给退押金,各种理由扣钱,克扣卫生费150元,电费也不按照合同执行,执意要涨价至30元,我同意这些不合理的收费后,房东李**还是不予退回押金,最后还把我电话拉黑了。 我现在已经联系不到房东了,请领导协助解决一下问题
人民网回复:
韦曲街办
您好,经韦曲街办调查,现回复如下:接到反映后,乔家村村组干部立即就该事与房东沟通协调。经协商,房东已为市民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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