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提问: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海亮芳华业主,按照规划局要求我们小区两个垃圾点(东南角和西南角)现在只有西南角一个垃圾使用着,而东南角开发商私自改为其他用途。小区业主入住的越来越多,一个垃圾站不够用了,我们业主多次投诉,回复我们的尽快恢复,从今年六月到现在还没有动工!希望领导能要求他们尽快行动,感谢领导百忙中为我们解决问题,谢谢
人民网回复:
区住建局
您好,经区住建局调查,现回复如下:垃圾收集点问题,经查看物业提供规划图纸,小区东南角13号楼及小区西边5号楼旁为前期规划设计垃圾收集点,区住建局约谈物业负责人,目前已取消生活垃圾收集点征询意见。开发商将东南角13号楼垃圾收集点建设成其他用途,已要求物业联系开发商将东南角13号楼垃圾收集点恢复成原始用途后在该处设置垃圾收集点,同时在西边规划垃圾收集点上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已要求物业加强该处环境卫生打扫,及时清运及时打扫,保持该处环境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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