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提问:
我是长安区鱼包头村王**,我家为本村五组村民。时任组长的贺**明知我家是有两户祖遗户,但明知的情况下还是给安排解决一户。请领导协助解决此问题。
人民网回复:
王曲街办
您好,经王曲街办调查,现回复如下:毕顺*、毕乃*、王玉*父亲去世后在鱼包头村留有一院宅基由毕顺*、毕乃*继承,2011年4月份毕顺*、毕乃*共同签订长安路拆迁补偿协议一份,并领取补偿款。2017年鱼包头整村拆迁启动后,按照鱼包头拆迁安置补偿政策,2017年10月毕顺*受毕乃*委托,重新签订了《西安市长安区王曲街道鱼包头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对安置面积及赔偿无异议,并领取补偿款及安置选房卡。 王玉*及其子女按鱼包头拆迁政策也签订了《西安市长安区王曲街道鱼包头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并领取补偿款及安置选房卡,其本人对此也无异议。 经调查并与鱼包头拆迁指挥部成员单位沟通研判,且区信访局协调后,现处理意见如下:依2017年拆迁时对原长安路拆迁户安置政策,毕顺*、毕乃*可按一宅多户进行安置,且毕顺*、毕乃*均认可,王小*诉求为个人诉求,且与拆迁政策不符,不支持其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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