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长安南部未来的建设发展方向。盼回复。
您好,经区秦保局调查,现回复如下:秦岭山脉是我国南北气候的分界线和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在我国自然生态环境中具有重要地位。为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省市先后颁布省市《条例》《规划》等法规制度,强化秦岭生态保护,践行“两山”理念。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定:“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包括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指秦岭山体东、西、南以市界为界,北以周至县、鄂邑区、长安区行政区域内省道S107以北1公里线—蓝田县行政区域内省道S107线—秦岭山体坡底线连线—临潼区、灞桥区行政区域内陕西洪庆山国家森林公园北边界—秦岭山体坡底线连线为界的区域。”“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以下简称秦岭范围)包括:1.《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划定的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总面积 5452.23 平方公里;2.西安市划定的严于《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划定范围的区域,总面积19.05 平方公里”“西安市在秦岭范围外围划定的建设控制地带(以下简称建设控制地带),总面积432.54平方公里。建设控制地带严格按照一般保护区管控要求进行管控。”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划分为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实行全域保护和分区 管控。核心保护区开展全方位的生态功能保护活动,除实施能源、交通、水利、 国防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项目,严禁开展与生态保护、科学研究无关的活动。 重点保护区重点实施以植被、水源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的活动,开展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或其他生态修复活动,恢复植被,维护生物多样性;严格执行产业准入清单制度,除实施能源、交通、水利、国防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外,不得进行与重点保护区功能不相符的建设活动。 一般保护区内以增加绿化面积,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为主,从严控制产业准入;严格控制建设活动的空间范围、规模和体量,限制建筑的高度和密度。除国家、省重大项目和能源、交通、水利、国防等重大基 础设施建设,以及规划布局的教育、医疗、村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秦岭保护修复配套设施等民生项目、环保项目、生态项目、农业项目外,不得进行其他开发建设。 建设控制地带严格控制建设活动的空间范围和规模,除国家、省重大项目和能源、交通、水利、国防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规划布局的教育、医疗、村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秦岭保护修复配套设施等民生项目、环保项目、生态项目、农业项目外,不得进行其他开发建设。 2023年4月18日,陕西省发改委印发《陕西省秦岭重点保护区 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分类设置目录管理措施。重点保护区施行“允许目录”,“允许目录”之外的产业、项目不得进入;一般保护区施行“限制目录”“禁止目录”,“限制目录”内的产业、项目必须满足相关规定方可进入,“禁止目录”内的产业、项目一律不得进入。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