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提问:
本人于2024年4月至5月在陕西舒*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从事做工资表工资,自2024年4月截止2024年5月共拖欠本人工资3000元。
人民网回复:
区人社局
您好,经区人社局调查,现回复如下:长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向反映人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其诉求应通过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不再对该案件进行处理。
本人于2024年4月至5月在陕西舒*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从事做工资表工资,自2024年4月截止2024年5月共拖欠本人工资3000元。
您好,经区人社局调查,现回复如下:长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向反映人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其诉求应通过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不再对该案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