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提问:
尊敬的区领导,我是长安区步行街雀巢公寓3号楼10楼3100*室业主,我房屋由于受10楼以上下水主管道外壁长期漏水,墙面损毁严重,多次找物业和社区诉求,由于扯皮一直解决不了,导致房屋无法入住,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己近2万元,恳请区领导关注并予以解决,谢谢!
人民网回复:
韦曲街办
您好,经韦曲街办调查,现回复如下:经工作人员实地排查,由于雀巢公寓*号楼12**室支管道漏水,导致10**市墙面损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下水道属于公共设施,如果是业主个人原因导致下水道损坏的,业主要承担维修费用,由物业公司找人维修。业主自行维修的话,要注意不得对临近住户的居住环境造成破坏。综上,建议联系12**业主协调处理,后续工作人员将协调跟进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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