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经区教育局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学区划分均以适龄儿童的户籍为准。按照义务教育入学相关规定:学区学校优先保障“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关系且房户一致、规定时间落户的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公办学校先安排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情况,在辖区内梯次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长安区教育局竭力保障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长安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暂未发布,长安区教育局会按照西安市教育局规定的统一时间,通过长安区人民政府官网对外发布。请市民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