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住建局: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我父母在长安区有一套商品房 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房产证上只有我父亲一个人的名字 现在我们想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换成我母亲一个人的名字 请问需要什么手续 如何办理?
您好,经资源规划分局调查,经了解,个人申请房屋所有权婚内财产减名转移登记
一、申请事项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取得房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变为一方单独所有,双方按照以下材料申请房屋的转移登记。
二、申请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双方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一)办理地点:
西安市长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东二楼(需申请人双方到场)
(二)咨询电话:029-8528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