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毛**
信件编码:
GPPS20260121QXPA
来信时间:
2026-01-2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小学生课后服务费
信件内容:

我是长安区低保户家庭,含重病重残人员,家庭很贫困,孩子上小学六年级,给孩子2025.9月申请了贫困生资助,每月只减免一部分餐费,课后服务费还要正常收取。咨询了教育局工作人员说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除课后服务费,但不包括低保学生,我很疑惑,低保学生不是贫困生吗?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6-01-22
回复单位:
长安区教育局
回复内容:

您好,经区教育局了解,现回复如下: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2〕166号)文件,对家庭经济困难(原建档立卡户过渡期内)的学生减免课后服务费,所需资金由财政承担。低保学生不是贫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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