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多措并举,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一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常态化。制定年度执法人员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和岗前培训等形式,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2019年至2021年组织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000余名,基本覆盖一线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了《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督的指导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三是按照“按标监管、一次到位,全面覆盖”的工作要求,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明确、细化抽查流程,全区共计个161事项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1万多个对象列入监管对象名录库。
四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