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要求,长安区司法局认真落实各项牵头指标任务。
(一)全面加强清单管理。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设定审查机制,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等管理措施,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按照工作部署,梳理区级行政许可、行政备案等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目前,全区共有证明事项保留清单71项,证明事项取消清单10项。
(二)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巩固“证照分离”改革成果,着力推进“照后减证”“一证准营”等改革措施落实落地,确保10月底前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三)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逐项明确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已于3月底前完成告知承诺事项清单的梳理工作,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目前,全区共有告知承诺事项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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