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下午,长安区人大常委会对29名拟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文涛,副主任黄鸿武、姚小强、葛莹到场巡考。
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好人事任免权,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方式,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的过程。
下午4时正式开考,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考场内,拟任人员仔细审题,沉着作答。这次考试为开卷考试,内容涵盖了宪法、公务员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试题兼具综合性和专业性,分为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等题型。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