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我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工作,落实农业“三项补贴”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西安市农业农村局转发《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陕农计财〔2021〕3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我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依据
按照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财办农〔2016〕75号)文件精神,结合近年实施情况,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面积为基准,优先粮食种植,优先耕地保护,防止耕地撂荒、抛荒、“非粮化”等现象的发生,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二、补贴对象
1、耕地地力保护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严禁将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对象、面积纳入补贴范围。补贴资金必须全部直补到户,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
2、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对已实施退耕还林的土地不给予补贴;虽已确权但实际未耕种或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的不给予补贴;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新发展的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改变用途的耕地不予补贴;对1年及以上的抛荒地、撂荒地不得补贴,并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复种后可申请重新纳入补贴。
三、补贴标准
按照西安市农业农村局转发《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陕农计财〔2021〕39号)文件精神,2021年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仍按每亩70元执行。
四、职责及分工
(一)村委会职责:负责对本村种地农民确权耕地面积进行登记造册,确定各户种地农民应享受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
(二)街道职责:负责对各村委会上报的补贴面积等信息进行核实,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对种地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在街办和各村组予以张榜公示,公示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公示无异议后,负责将当期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及补贴金额等数据录入“陕西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中(网址http://10.77.1.13),审核无误后在系统中上报补贴数据。
(三)区农业农村局职责:对各街道上报的补贴对象户主姓名、农户编码、户主身份证号、农行卡号、补贴面积进行复核,进行抽查核实,确定当期各街道农户应享受补贴面积,并按照当期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核定补贴金额,审核系统数据。
(四)区财政局职责:配合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抽查核实,负责资金的管理和发放;“一卡通”兑付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五、工作流程
(一)补贴面积核定。各村委会对本村种地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面积进行登记造册,确定各户种地农民应享受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各街道对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进行审核、公示,公示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数据等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二)补贴面积审核及补贴资金确定。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对各街道上报的补贴对象、补贴面积审核后,确定各街道农户应享受的补贴面积,并按照当期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审定补贴金额。
(三)补贴数据录入。各街道在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辖区内种地农民补贴明细数据录入“陕西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2021年度“生产类—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中,在系统中审核无误后将数据予以上报,并及时将街办汇总表(原件)、补贴清册(原件)和街道、村公示照片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补贴资金发放后,各街道应安排专人,及时在“一卡通”兑付系统中查询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通知、收集、修改补贴资金发放失败农户信息,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四)数据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在“陕西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中对各街道上报的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进行审核确认并生成发放数据。
(五)补贴发放。区财政局在收到补贴资金和区农业农村局的发放文件后,对补贴数据进行审核,并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陕西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
(六)监督与检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全过程接受各级财政、农业部门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公示上报结束后,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将在全区范围内随机抽查核实种地农民补贴面积登记情况,对抽查核实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上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作配合。各街道、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要确定一名主管领导及一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管员专项管理此项业务,并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以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二)强化项目公示。实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各街道及区农业农村局要设立公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
(三)强化资金管理。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各街道和村组要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对骗取、索取、贪污、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七、工作要求
2021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街道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进一步核实补贴面积,保护种地农民积极性,同时要按照省、市文件要求,于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确保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种地农民手中。
附件:1、长安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户清册
2、长安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
3、省市文件
西安市长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5日
区种子管理站地址:韦曲西寨十字区残联南隔壁
联系人:冯建国 邮箱:543866278@qq.com
电话:029-85290749
区财政局农业农村科电话:85645914
附件1
长安区2021年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户清册
村组名称:(公章) 村组审核人员签字: 村主任签字: 街道审核人员签字:
序号 | 农户编号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 | 银行账号 | 补贴登记面积 (亩) | 补贴资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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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长安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
街道统计审核人员签字:
街道主任签字:
街道(公章) 年 月 日
注:每亩补贴标准为70元。 |
序号 | 村名 | 户数(户) | 补贴面积(亩) | 补贴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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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