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享受对象 | 补贴标准 | 政策依据 | ||
| 具有长安区户籍的视力残疾人,在就业年龄段内,持有保健按摩资格证或西安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颁发的保健按摩培训结业证,经营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安置盲人1人(含1人)以上,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开办的盲人按摩服务点;具有长安区户籍的视力残疾人,在就业年龄段内,享受过市级盲人按摩服务点,达到规范化管理标准的服务点;具有长安区户籍的视力残疾人,在就业年龄段内,开办盲人按摩店2年(含2年)以上,享受过“西安市盲人按摩规范化管理服务点”补贴的按摩店,达到市级示范店标准;法人为长安区户籍的盲人按摩机构,营业一年以上,并安置具有西安市户籍就业年龄段的盲人技师。 | 服务点:一次性补贴6000元 规范化:每年10000元,累计不超过三年 示范点:每年50000元,累计不超过三年 按摩师:每人每年5000元,累计不超过三年 | 关于印发《西安市残疾人就业援助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残联发〔2020〕39号 | ||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