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长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莹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区人大代表,对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区司法局负责人、公检法相关负责人参加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郭杜司法所、居安路第一社区、区社区矫正中心、韦曲司法所、西长安街社区、区人民法院、五台司法所、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及技能培训基地进行了实地查看,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参观功能部室、座谈交流等形式,详细了解社区矫正机构设置、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观摩了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及运行情况。
座谈会上,区司法局负责人对全区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听取了公检法相关部门关于《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检查组成员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交流,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组对全区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情况给予肯定。就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强调,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普法效果。区政府相关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一方面,宣传《社区矫正法》规定的内容,提高群众对《社区矫正法》的知晓率,让更多群众了解并支持《社区矫正法》的贯彻实施;另一方面,宣传社区矫正的目的和意义,提高群众对社区矫正的认可度,促使社区矫正对象从内心接受社区教育矫正,提升其法治素质,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质效。要充实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引进法律专业人才,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建强工作队伍,提升执法能力。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更加细致规范执法,做好个别化矫正和因人施教,注重惩戒与激励手段的综合运用,提升矫正效果。要进一步做好教育帮扶,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辅导、教育引导、就业技能培训,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公检法司等部门要对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重点人员的监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集中会商研判,研究制定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要依照各自职责,在调查评估、核实确定执行地、信息通报等重要环节,增进密切协同,加强业务衔接,强化部门间联动,形成社区矫正强大合力,着力构建起责任共担、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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