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财政局念好“规革降用”四字诀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来源:今朝长安 发布时间:2023-11-28 10:01

“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开展以来,长安区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高质量完成“1+18+5+N”系列攻坚提升方案各项工作为目标,成立政府采购指标专班,聚焦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15项目标任务,抓学习、理思路,抓重点、促提升,持续规范制度建设、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截至2023年11月底,全区共完成政府采购436次,预算采购金额共计100329.4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87250.30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3079.11万元,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49270.66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333.91万元。

坚持一个“规”字,落实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陕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各采购人建立健全对采购需求和采购结果负责机制,完善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确保采购结果实现相关的绩效和政策目标。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引导树立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要求各采购人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时,切实抓好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工作,做到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管理全流程覆盖,促进政府采购活动更加规范,使采购人有规可依、有序可循。

突出一个“革”字,加快“互联网+政府采购”试点推广

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改革,着力强化“互联网+政府采购”服务模式,切实加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财力保障,及时印发电子化交易工作提醒函和工作要求文件,全力推动全区政府采购电子化全流程交易。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化全流程交易,真正实现政府采购“文件无纸化、标书在线传、开标不见面、系统辅助评、过程全留痕”全生命周期网络电子化办理,实现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零跑腿”、交易“零距离”的双突破,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交易行为。

做实一个“降”字,着力激发政府采购职市场活力

全区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禁止向供应商收取投标(竞标)保证金、免收履约保证金、取消报名费,供应商免费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将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提高到40%以上,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规模、供应商资信情况采取预付款方式支付采购资金。积极宣传“政采贷”业务,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截至2023年11月底,长安区政府采购项目企业获得政府采购信用融资587.55万元。并在全区范围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和政府采购领域质量保证金清退等工作,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强化一个“用”字,做好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政策功能,加强管理指导,积极推进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扎实组织预留份额填报工作;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微信工作群、电话一对一指导等多种方式,线上线下齐发力,积极宣传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提前完成预留份额填报工作;加强督导检查,持续跟踪采购交易进展情况,适时通报工作进度。今年全区832平台预留份额237.49万元,截至11月底,交易额363.74万元,完成比例为153.39%,位列各区县第一位。

营商环境是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下一步,区财政局将聚焦营商环境突破年精神,细化措施、落实任务,做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规革降用”四字诀,积极打造更有利于积极主体良性竞争、快速发展的市场环境,为加快建设西部强区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