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长安辖区内所有企业申报。
2.主体
政策兑现单位:西安市长安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3.设定依据
3.1《关于做好我市企业一次性用工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市人社函〔2022〕43号)
4.申报条件或标准
4.1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工商注册、正常经营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发放一次性用工补助。
(一)2022年第一季度末用工数较2021年12月末用工数增加;
(二)与新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三)为新招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对于2022年一季度末聘用人员较2021年底每新增1人,按每人500元标准补助企业,同一企业补助上限为30万元。发放补助所需资金从市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登录西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xahrss.xa.gov.cn/),网上服务-单位服务-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办大厅-企业用户通过CA证书、单位动态码或陕西政务网等方式登录。
7.申报材料
7.1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1份
7.2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影印件1份
7.3新招用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影印件1份
7.4劳动合同影印件1份
7.5新招用人员花名册1份
8.承诺时限
文件无时限规定
9.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信息
10.1业务咨询电话:85964933
10.2惠企窗口/单位地址:韦曲南街250号6号窗口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