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主体
政策兑现单位:长安区税务局
3.设定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2)陕财税〔2019〕5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 10号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4.申报条件或标准
2019年,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陕财税[2019]5号明确规定我省“六税两费”按照50%的幅度减征。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电子税务局申请办理,申请后自动享受。
7.申报材料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 10号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一份
8.承诺时限
自行申报享受。
9.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信息
1.84612366
2.长安区第一税务所地址:长安区广场北路18号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