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申报指南

来源:区营商办 发布时间:2022-05-06 16:51

1.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缴纳困难的企业。

2.主体

政策兑现单位:长安区税务局

3.设定依据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明确2022年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税〔2022〕6号)

4.申报条件或标准

(1)受疫情影响,2022年一季度销售额同比2021年一季度下降30%(含)以上或2022年一季度销售额环比2021年四季度下降30%(含)以上。

(2)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

(3)不属于国家限制类或淘汰类的产业(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4)非经济适用房开发的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不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6.办理程序

(1)网上申请:在陕西省电子税务局在线办理困难减免税申请并上传有关资料

(2)现场办理: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困难减免税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7.申报材料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明确2022年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税〔2022〕6号)一份

8.承诺时限

自行申报享受。

9.收费标准

10.联系信息

1.84612366

2.长安区第一税务所地址:长安区广场北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