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小中大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制造业等6行业)。
2.主体
政策兑现单位:长安区税务局
3.设定依据
3.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4.申报条件或标准
(1)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3)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4)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5)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电子税务局流程:
(1)提交纳税申报表时,系统将自动弹出提示,请纳税人对是否申请办理留抵退税事项进行确认。
(2)纳税人对系统预填信息确认,并补充填写退税企业类型、申请退还项目、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特定行业、退税申请理由等6项信息后提交退税申请。
(3)系统自动判定是否符合简易退税条件(小微企业+留抵税额不超过10万元+风险等级较低)
(4)符合简易退税条件的,由核心征管系统自动完成退税核准,并自动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此时核心征管系统自动生成《税务事项通知书》(准予退还)
7.申报材料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8.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9.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信息
1.84612366
2.长安区第一税务所地址:长安区广场北路18号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