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申报指南

来源: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08-20 16:53

1.范围

已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的单位。

2.主体

政策兑现单位: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设定依据

3.1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19〕24号)

4.申报条件或标准

凡符合毕业年度(即从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可以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1.登陆“秦云就业”小程序“首页”→点选“职位”→点选“就业见习”→“搜索”或浏览见习岗位信息→联系就业见习基地并达成就业见习意向,或直接点击“立即申请”,完成就业见习求职流程。

2.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浏览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联系就业见习基地并达成。

7.申报材料

(一)毕业年度在校生:①身份证复印件;②《西安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③在校证明。

(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①身份证复印件;②《西安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③《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经过当年年审且登记失业);④《毕业证》复印件。

(三)失业青年:①身份证复印件;②《西安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③《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经过当年年审且登记失业)

8.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9.收费标准

10.联系信息

1.85294016

2.长安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青年南街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