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已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的单位。
2.主体
政策兑现单位: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设定依据
3.1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19〕24号)
4.申报条件或标准
凡符合毕业年度(即从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可以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办理程序
1.登陆“秦云就业”小程序“首页”→点选“职位”→点选“就业见习”→“搜索”或浏览见习岗位信息→联系就业见习基地并达成就业见习意向,或直接点击“立即申请”,完成就业见习求职流程。
2.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浏览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联系就业见习基地并达成。
7.申报材料
(一)毕业年度在校生:①身份证复印件;②《西安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③在校证明。
(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①身份证复印件;②《西安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③《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经过当年年审且登记失业);④《毕业证》复印件。
(三)失业青年:①身份证复印件;②《西安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③《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经过当年年审且登记失业)
8.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9.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信息
1.85294016
2.长安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青年南街18号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