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重大文化精品扶持项目和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区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2-11-18 11:01

陕西省重大文化精品扶持项目和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1.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文化精品扶持项目和重点文艺创作项目。

2.主体

政策兑现单位:中共西安市长安区委宣传部。

3.设定依据

以当年发的《陕西省重大文化精品扶持项目和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为准。

4.申报条件或标准

以当年发的《陕西省重大文化精品扶持项目和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为准。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以当年发的《陕西省重大文化精品扶持项目和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为准。

6.办理程序

到申报地点报送申报材料。申报地点:区委宣传部文产办(区政府东814)。

7.申报材料

以当年发的《陕西省重大文化精品扶持项目和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为准。

8.承诺时限

以当年发的《陕西省重大文化精品扶持项目和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为准。

9.收费标准

10.联系信息

(1)电话:85292007

(2)区委宣传部文产办

地址:区政府东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