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1-19 11:38

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农业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制度及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肥料、鱼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执法工作;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执法工作;负责食用农、畜、水产品在种植环节、养殖环节,以及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执法工作;负责畜产品在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和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执法工作;负责依法对违反兽医医政、兽药药政、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开展执法工作;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负责依法对违反农业机械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开展执法工作;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对农业机械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依法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全区农业综合执法领域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置;负责全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业务培训和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南长安街522号。

负 责 人:王 博

联系电话:029-8562288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夏季(7月1日-8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