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西安市长安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区卫生健康局根据人事变动及工作实际,及时在区政府网站更新调整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更新了下属单位的工作职责、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主动公布我局重大决策、规划及工作重点等信息;定期发布老年证办理数量等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区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2条。其中,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16条,“西安市长安区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2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收到群众申请公开件5件,已在规定时限内答复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已公开内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等举措。2023年共处理区政府网站群众咨询及民生问题信件18条,均已办结;办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各类咨询及问题1594件,办结率99%。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由专人负责发布和运维政府网站和西安市长安区卫生健康局公众号。主动联系今朝长安等区级媒体,及时公开群众普遍关心的信息,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确保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重点工作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内容缺乏实效性;二是公开信息内容单一。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丰富信息内容,及时公开群众所需相关内容,特别是加强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如卫生健康和疾病预防科普类,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长安区卫生健康局未收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信息公开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