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市、区要求,2023年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报告在长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hanganqu.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安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安区府东一路北段长安区医疗保障局三楼304室,邮编:710100,电话:029-85280069)。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配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2名,负责信息公开、咨询投诉及答复工作。2023年我局通过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7条,其中区政府网站发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信息13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信息22条,微信公众号公开政策信息322条。收到咨询投诉信件10件,答复率100%。扎实推进重点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我局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

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聚焦依申请公开业务办理重点、难点问题。2023年,我局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统一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区政府有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实现标准统一、权威发布、方便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专项检查,提高运营质量。进一步规范“长安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由局办公室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所公开的医保政策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

我局在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设立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专栏,加强日常维护和运行,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上网审查制度,凡拟上网公开的信息均由局分管领导进行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到网站专栏上。2023年,我局结合医保业务实际,不断完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一是制度执行不严格,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力度不足。区医保局始终稳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项工作,但相比较优秀兄弟单位,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探索不够、研究不够,政务公开工作需要改进的地方仍有许多,经办人员的专业化水平还不够。二是政策解读不够,解读回应质量有待提升。存在解读质量不高、形式单一等问题,文字解读达不到解读要求,图文、图表、视频、动画等创新形式的解读较少。三是部分栏目更新内容不具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需加强。公开的信息“干货”还是较少,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数量和质量。

改进情况: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积极做好与上级部门对接工作,对于一些政策性较强、群众比较关注、社会比较敏感的热点问题、政策法规以及办事程序,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和政务公开审批,通过后全部及时公开。二是加强政务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培训,强化单位内部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学习,督促政务公开人员提升学习政策理论和研究业务开展的能力,准确把握政策精神,稳步提升专业素养,全面强化公开理念。三是拓展政务信息宣传。丰富医保领域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广泛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及时宣传医保政策和工作动态,让群众看得见;通过走村入户、定点宣传等方式,深入群众解读政策回答疑问,让群众听得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