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长安区税务局在省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税收主责主业,狠抓中心工作落实,务实担当,创新作为,持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坚持公正公开、真实准确、以人为本的原则,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和渠道,增强公开质量和实效,全面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纳税人缴费人看到信息更透明,享受服务再升级。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长安区税务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工作的主动性,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18条,其中:行政许可3283条、行政处罚335条。同时,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的基础上,及时更新资料阅览架上各种办税资料,加大办税大厅服务电话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将相关涉税政策、办税流程进行公开。始终坚持把好各类材料信息的“真实关”、“准确关”,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撰写信息和新闻稿65篇,向西安市局报送57篇,其中省级媒体刊载11篇。

(二)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长安区税务局积极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全年共收到群众依申请公开1件并按期办结。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

长安区税务局严格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确保信息公开及时高效,加强安全保密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时修订完善长安区税务局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化、规范化。二是明确信息公开义务主体。长安区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区局分管领导负责,局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明确政务公开标准事项内容,纳税服务科具体承办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切实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主动公开与严守保密纪律相结合,对拟办公开信息由保密审核部门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符合保密制度要求,对于公开发布的新闻稿件,层层把关审核,严防保密事项泄露,维护保密信息安全。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市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要求,长安区税务局持续优化平台建设。一是拓宽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长安区税务局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市局信息投稿刊登等载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按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结合税收工作特点,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信息更新及时准确,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三是通过补短板,查不足等方式,及时进行整改提升,切实提升信息公开质效。

(五)持续强化监督考评

长安区税务局将政务信息的数量与质量纳入内部绩效考核中,指定具体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健全公开工作考核、评估、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激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1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以来,长安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各项要求抓落实,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力度,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显著。但在实际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渠道的多样性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创新力度不强;三是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操作能力需要提高,培训工作还需加强。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长安区税务局将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围绕省市局的工作思路,坚持及时有效、真实准确、严格审核的公布原则,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加大督查力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规范、税收政策透明、纳税服务高效。促进我县政务公开规范、政府政策透明、政务服务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长安区税务局持续开展“我为纳税人办实事”活动,扎实做好税收宣传工作,为税收现代化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并持续在第一税务所开展“一厅通办”和“一窗通办”,切实提升了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