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子午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子午街办 发布时间:2023-01-10 17: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长安区子午街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子午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高效运行。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71条,积极主动公开工作计划、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政务活动、领导信息、机构设置和其他信息等内容,确保广大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回应,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街道未收到群众申请公开信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积极回应群众在政府网站上的各类咨询。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相关要求,积极通过区政府网站等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建立了三级审核制度;二是建立专人负责制度;三是建立自查纠错制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宣称工作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较低。二是信息公开业务水平需要提高。

(二)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宣称工作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