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乡村振兴建设实施规划项目情况公示

西安市长安区乡村振兴建设实施规划(2023-2035年)项目长安区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对项目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1.项目名称:西安市长安区乡村振兴建设实施规划(2023-2035年)项目

2.投资规模及来源:区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460万元

3.项目地点:长安区

4.项目建设具体内容:在充分考虑长安区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秦岭生态保护与修复要求,统筹城乡发展空间,重构乡村空间格局。

5.项目建设期限:180天

6.项目预期目标:在保留乡村特色的基础上,构建城乡有差异、无差距的现代化乡村建设标准,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空间风貌环境、乡村治理四个方面分类分级指导村庄建设。

7.主管部门及责任人: 区乡村振兴局

8.施工单位及责任人:待招标后公示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长安区乡村振兴局

投诉监督单位举报电话:029-85621252

投诉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西安市长安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