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废旧地膜临时转运点的公告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效治理农田“白色污染”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西安市长安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根据《西安市长安区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长农发〔2023〕66号),结合长安区农业生产实际,在我区引镇、大兆等街道办事处建成废旧地膜临时转运点14个,方便全区农业经营主体及种植户科学处理废旧地膜,现将详情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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