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工作要求,为切实保障我区门诊慢性病参保患者医保待遇享受,有效减轻门诊慢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现长安区医保经办中心在全区开展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复审工作,具体事项内容如下:
一、复审病种及范围
13种病种实行两年一次复审,申报范围为2023年度资格认定通过或以前年度经过复审认定通过的,现正常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的参保人员。
复审病种包括: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癫痫、紫癜性肾炎、硬皮病(硬斑病)、视神经萎缩、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巨趾症、慢性活动性肝炎、肺结核(耐多药)。
二、复审所需资料
1.《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可在户口所在地卫生院领取或关注“长安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发送关键词“申请鉴定表”扫码下载打印);
2.近一年来两次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病历、相关检查化验单原件(个人留存复印件)及需要继续用药治疗的证明材料;
3.身份证复印件。
三、复审时间及方式
1.复审资料提交阶段:
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1月21日。
需复审的参保慢性病患者,将复审资料递交至所属街道卫生院或长安利民医院、西安友铭医院。
2.资格认定阶段: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15日。
3.系统录入阶段: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5日。
四、其他事项
1.各街道卫生院、长安利民医院、西安友铭医院将根据长安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下发的复审人员名单,联系需复审的人员。
2.上述门诊慢性病病种需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本次复审病种认定通过后,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需要复审病种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复审或复审未通过的,不再享受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
4.门诊慢性病资格复审结果可在各街办医保工作站或区医保经办中心进行查询。
五、咨询方式
负责单位:长安区医保经办中心
联系电话:029-8418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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