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抽样单为NCP22610100750835015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2年6月30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该单位经营的“白花生米”进行了抽样检验。2022年7月28日,我局收到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的油炸花生米检验报告(NO:XASP20225381),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关于对抽样单为NCP22610100750835015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