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编号为:№:XASP202408666抽样检验报告中,西安市长安区枫隆香火锅店2024年11月08日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骨碟)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置情况。
2024年12月05日启动核查处置,采取送达报告、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等措施,监督企业排查原因并督促企业整改复查,2024年01月22日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二、产品控制情况。
当事人2024年11月08日清洗骨碟75个。因骨碟为复用餐饮具,所以无法召回,无法计算货值金额及违法所得。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排查后认为导致该批“骨碟”不合格的原因是员工在操作过程中清洗不合格所致。当事人已组织员工培训。
五、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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