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
西长市监罚告〔2025〕215号

陕西柒沐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480户市场主体: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无正当理由长期停业未经营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陕西柒沐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456户市场主体2022年度、2023年度均未进行年度报告被我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根据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西安市长安区秦岭抱龙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2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年报、未进行纳税申报,且根据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七十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拟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告知书在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hanganqu.gov.cn/)及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屏刊登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白婷、李楠  联系电话:029-85283671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区新华街347号

附件:陕西柒沐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480户市场主体名单

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