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报告(NO:A2250272054119002C)中显示,西安市长安区福昕小高食品厂2025年5月17日生产的黄金饼,报告显示该批次黄金饼山梨酸及其钾盐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置情况
2025年6月11日启动核查处置,采取送达报告、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等措施,监督企业排查原因并督促经营户整改复查,2025年7月3日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二、产品控制情况
经查,2025年5月17日西安市长安区福昕小高食品厂共生产出添加了“超霸”的黄金饼700个,除抽检10个外,490个销售至西部欣桥农产品物流中心,200个销往朱雀市场,售价为0.5元/个。西安市长安区福昕小高食品厂在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张贴了召回公告,但因销售时间较长,故黄金饼召回数量为0。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西安市长安区福昕小高食品厂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八项的规定,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处罚。给予西安市长安区福昕小高食品厂从轻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佰伍拾元(¥350元);
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合计罚款人民币伍仟叁佰伍拾元整(¥5350.00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排查后认为导致该不合格黄金饼产生的原因是:(1)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了解不全面,之前认为许可明细为热加工糕点,以为是可以使用山梨酸钾的;(2)使用的复配防腐剂“超霸”有问题,不添加“超霸”后做的产品经第三方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当事人已将剩余的“超霸”复配防腐剂进行销毁处理,并认真学习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8月11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