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编号NO:A2250272054128002C)显示,陕西金粟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6月16日采购的粉条经抽样检验,亮蓝、日落黄、柠檬黄、苋菜红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置情况
2025年6月16日启动核查处置,采取送达报告、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等措施,监督企业排查原因并督促其整改复查,2025年6月17日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二、产品控制情况
经查,该批次粉条是陕西金粟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购进,共计20包(计量称重300kg),进货价格共计168元。陕西金粟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张贴了召回公告,执法人员对剩余不合格粉条107.92kg予以扣押。该批次粉条189.16kg已加工为成品包子流入市场,截至目前召回数量为0。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陕西金粟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粉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由于当事人在采购食品原料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粉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陕西金粟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粉条107.92kg;
2、免于其他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排查后认为导致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粉条的原因是:采购人员对供货商的筛选不严格,未能对原料质量进行严格把控,今后企业采购食品原料将严格筛选资质齐全,品质有保证的大型供货商。
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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