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编号为:NO: SP25091378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中,企业2025年9月26日销售的白砂糖,检验结论为色值项目不符合GB/T 317-2018《白砂糖》要求。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置情况
2025年10月17日启动核查处置,采取送达报告、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等措施,监督企业排查原因并督促企业整改复查,2025年10月28日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二、产品控制情况
当事人是2025年09月20日在西安市莲湖区泽丰食品批发部进购了一袋50kg的白砂糖,白砂糖购进价格为6.3元/公斤,共计315元。销售价格为9元/公斤,货值金额为450元,共销售5.5公斤,销售金额49.5元,食品抽样数量为1.5kg,付费13.5元,销售金额共计63元。本批次进购白砂糖剩余43公斤存于该店进门后由南向北第三排货架南侧货架上。因购买白砂糖顾客零散,故召回为零。该批不合格白砂糖销售出去7公斤,违法所得63元。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整改措施为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取食品相关合格证明,保存进货票据。该单位已经进行了整改,并承诺今后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确保所售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合格。
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3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