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检验报告编号为:NO:PER202513099的不合格报告中,长安区第一民办中学2025年10月29日购进的大葱经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大葱于2025年10月29日从西安市长安区生活鲜大肉冻货店购进。我局执法人员对长安区第一民办中学现场核查,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置情况。2025年10月29日对该校进行核查处置,该产品从西安市长安区生活鲜大肉冻货店购进,排查了原因并督促该校整改复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产品控制情况。该产品购进5.35公斤、抽样2.1公斤,其余已使用完毕。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该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款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在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的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免于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检测不合格。该校更换采购单位,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该校未申请复检。
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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