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抽样单NO:XASP202508422的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编号为№:XASP202508422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显示,西安市长安区宏升祥超市2025年10月21日销售的香豆腐柠檬黄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置情况。

2025年11月17日启动核查处置,采取送达报告、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等措施,监督企业排查原因并督促企业整改复查,2025年12月03日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二、产品控制情况。

该批香豆腐是当事人于2025年10月21日从西安市灞桥区丁云翠豆制品经销处采购该香豆腐3.5公斤,采购价6元每公斤,以7元每公斤的价格全部销售完毕。收到不合格抽检报告后当事人立即开展召回,至今召回数量为零。该案货值金额24.5元,违法所得24.5元。当事人向我局提供了问题食品相关采购台账进货单据凭证及供应方的资质。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香豆腐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分析排查后认为,该批香豆腐不合格的原因是豆腐加工制作环节违规添加所致。当事人整改措施如下1.从正规批发商处采购食品。2.严把产品购进关,严格审核供货商资质及产品资质。3.加强培训学习,知晓食品安全相关知识。

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