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长安分局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有关配套办法和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对执行有关国家、省、市国土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法规的案件;负责国土资源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咨询信访工作。
2、编制上报全区国土、矿产资源勘察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区总体规划的审核;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
3、统一管理全区地籍地政,处理土地权属纠纷;主管全区土地的估价和确认工作。
4、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土地利用和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复垦的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和保护工作,指导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耕,确保耕地面积占补平衡。
5、拟定全区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政府收购管理办法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指导基准地价、评测标定地价;审查土地评估机构资格,确定土地使用权价格。
6、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勘察、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和授权范围内的采矿登记发证管理,协调矿产资源及采矿权属纠纷,依法组织征收矿产资源补偿;组织开发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地质灾害中滑坡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
7、房屋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以及产权产籍调查、测量、数据更新维护、房屋登记档案管理等职责;农村集体土地、林地、水域滩涂养殖等不动产登记职责。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尽职尽责保护资源,耕保任务圆满完成
2017年,市政府下达我区的耕保任务是: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9.23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1.5285万亩。我们采取四项措施,完成了保护任务。一是将耕地保有量指标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分解到25个街道,区政府与各街道签订了《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建立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台账,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管理机制,夯实了保护责任。二是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库通过了省评审中心质检。通过规划调整,至本轮规划期末(2020年底),长安区耕地保有量调整为51.5021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为41.5285万亩,分别核减21.3601万亩和24.0184万亩。在砲里、魏寨、王莽街道划定了基本农田整备区10000亩,用于补划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因无法避让而占用的基本农田。三是完成我区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调查举证工作,调查核实成果已呈报国土部、农业部审核。四是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各界的耕地保护意识,严格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增加巡查频次,遏制违法用地。
2、全力以赴报批土地,助推长安区追赶超越
我们围绕市局党组和长安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强化“效率观念”,对重大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
(1)紧密围绕市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追赶超越”目标,用好用活用足国家增加建设用地规模。按照“指标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有效落实省市区“十三五”重点项目用地,保障了国家广电总局西安监测台、航天六院、武警黄金五支队、引汉济渭、比亚迪云轨、常宁新区、陕能集团、省射击射箭中心、地铁二号线、徐家寨城改等重点项目。
(2)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工作持续推进。上报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20个批次和1个单独选址项目,共29个项目4069.4亩;11个批次13个项目总面积2192.9亩获得国务院及省政府批准;另外,有3个批次5个项目总面积176.6亩(均为住宅用地),组卷工作已完成,待上报审批。
(3)土地储备工作取得新进展。2017年实施储备土地110宗12685.7亩。其中:省厅已审批11宗913.7亩,省厅待批3宗88.9亩,在分局组织资料96宗11683.1亩。
(4)土地出让、供应工作艰难推进。划拨供地8宗2404.1亩;新增地出让11宗676.7亩,收缴土地出让金7.658亿元;变更土地用途、增加地下空间5宗231.6亩,收缴土地出让金0.777亿元;易地配建费1.2747亿元。全年累计收缴出让金9.7097亿元。
3、持之以恒抓执法,违法用地逐年减少
一是完成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使违法用地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耕地面积的比例下降为13.9%,通过了上级部门检查验收。二是例行督察工作通过了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实地检查验收。三是强力推进“三场”治理取缔工作。完成了90宗“三场”治理整治取缔任务。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查处案件159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54宗,移送公安机关4宗,刑拘4人,收缴罚款140余万元;组织联合执法36次,拆除违法用地上建筑物23.5万平方米,恢复土地120亩。五是开展城乡环境三年整治工作,三年计划整改57宗,7宗非立案已拆除,其他50宗已全部立案查处。其中,没收6宗,申请法院46宗,提出党政纪处分49宗,移送公安机关10宗。六是开展五年违法用地整治工作,摸排371宗,已立案查处370宗,1宗非立案。已申请法院327宗,未申请法院43宗,已没收124宗,提出党政纪处分312宗,移送公安机关28宗。七是摸排违法用地、违法租地等“小散乱污”企业6宗,已全部取缔复耕到位。八是扎实开展动态巡查工作,严格按照“日常巡查不间断,假日巡查不减少”的原则,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早拆除,杜绝违法用地发生。
4、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到位,有序推进
汛前编发《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9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抢、撤”方案》,组织15个街道与区政府签订了《2017年地质灾害防灾目标责任书》。对全区9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逐一排查,落实各隐患点监测人和群测群防监测措施。汛期,严格值守,不断强化对各隐患点监测人、责任人的督促、指导,扎实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全年紧急处置地质灾害险情1起、灾情1起,及时制定治理方案,落实防治措施,无人员伤亡;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39次,国土、公安、卫生等部门和隐患点干部群众近万人次参加。“三年清零”工作有序开展,委托地勘单位对全区9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踏勘,逐隐患点制定清零方案。目前,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的勘察设计已通过专家评审和区政府批准,正在落实治理工程;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的勘察设计已经实施。同时加强规范化管理,做好长安东部建材基地矿产资源开采管理,节约集约利用资源。
5、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增加耕地数量和质量
马王街道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井泵安装、管道铺设、高压线架设工程已完工,路面工程正在实施,该项目即将全面竣工;砲里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设计、评审工作;王莽沙场复垦项目完成项目设计,正在施工。
6、接受监督,立整立改
按照市国土局《落实市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对反馈我分局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在规定时限内已全部整改到位。对“每日聚焦”反馈我局的问题,我们按照事不过夜的要求,连夜召开会议,制定整改措施,处理了相关涉事人员,在全局开展了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对“党风政风热线”栏目四次曝光的问题,我们坚持人事并处的原则,查清了事实,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进行了整改,对涉事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配合市局纪检组对审计发现的整理复垦问题开展调查,对涉事人员进行了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7、职能工作严谨认真,如期完成
(1)宅基地审批工作情况:拟定了《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宅基地申请审批程序。目前,已上报区政府审核,待审批后即可付诸实施。
(2)严谨细致做好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严格执行《土地登记办法》、《物权法》,依法依规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全年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61本,抵押登记13宗,查封登记13宗。
(3)加大力度督促相关街道推进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我们采取上门入户、电话、发函等措施督促有关街道加快复垦工作进度,2017年完成五台街道项目252亩拆旧复垦。区政府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以指标流转方式归还太乙宫、子午等9个街道增减挂钩项目1908.2亩。
(4)移民搬迁工作。2017年移民搬迁安置房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29户安置房主体已全部建成(其中太乙宫街道12户、杨庄街道10户、王曲街道7户)。
(5)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不动产登记人员机构整合、数据整合、信息平台建设、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等工作进展顺利,各项业务办理工作有序开展。二是不动产登记中心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16个业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三是核发不动产权证12300本,核发房屋他项权证4259本,核发预购商品房(预购集资房)贷款抵押登记备案证明7748本,办理抵押注销登记7305件,办理查封登记、解除查封登记共188件,出具契税优惠、个人所得税优惠等各类查档证明39342份。
(6)推动依法行政,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坚决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行政判决,确保土地行政案件得到完善解决。全年受理法律服务事项196件,做到了案结事了,促进了社会和谐。二是及时办理提案议案,按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7件,代表、委员均感满意。三是认真做好听证工作,组织召开30个项目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
(7)着力推进政务公开。一是编制国土长安分局“信息公开目录”,对机构设置、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国土信息、业务办理信息等七大方面104项具体内容进行公开。二是编辑《国土长安分局今日重要信息》199期,报送信息664条,区媒体采用296条,市国土局采用230条,列全市国土系统第一名;同时,在长安区政府网站及时更新发布工作动态信息240条,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受到政府办通报表彰。三是及时回复群众咨询诉求,全年收到人民网、市政府网站、区政府网站群众咨询投诉217件,收到市长信箱咨询投诉30件,办结率均为100%。收到群众信息公开申请84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四是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宪法宣传日,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制作展板百余个,通过宣传提高了领导干部和群众依法用地意识。
(8)持续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分局被市爱卫会授予“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大兆、东大两个国土资源所被区爱卫会授予“区级卫生先进单位”。
8、班子和队伍建设逐步加强
(1)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分局党委先后开展了妇女节“巾帼心向党”主题讲座,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活动,党委书记、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党的关爱暖民心”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了《之江新语》、《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学习诵读活动。“七一”前夕,120余名新老党员齐聚一堂,重温入党誓词,回顾初心。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委及时组织全体党员收听收看,坚持在每周四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党章;全体党员抽挤时间自觉学习、抄写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原文。各支部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党员远程学习教育及固定“学习日”制度,把“两学一做”贯彻到日常工作中。通过集中教育、支部学习、党员自学和一系列丰富活动实践,党员精神得到进一步振奋。
(2)持之以恒抓班子和队伍建设。一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制定党委议事制度,重大问题坚持调查研究、广纳意见、集体讨论,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党章党规,讲团结、守纪律、顾大局,“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充分发挥了表率示范作用。全年召开党委会议31次,“六个一”专题民主生活会3次,召开局长办公会15次,研究业务议题98个,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中层干部会、意见酝酿会、文件传达会、工作安排会等30余次,确保了“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上级精神和日常工作有序安排。二是倡导班子成员做全局干部的表率,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三是扬正气,树新风。在土地执法行动中,两名同志遭遇暴力抗法因工负伤,分局及时通报表扬,弘扬实干担当、敬业奉献精神。10月份,分局党委向全局干部职工推荐《忙是一种幸福,忙是对人生最好的回报》一文,干部职工结合工作实际谈切身体会,我们筛选了60余篇汇编成册,供大家交流学习,传递扩散正能量。
(3)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全体同志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健全了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构建“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使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明确、要求明确、责任明确。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相关规定,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每日聚焦》曝光问题当事人、相关责任人和人民网曝光问题当事人及其他违反党政纪律的工作人员依规从严处置。全年共受理违纪线索17条,其中:立案3件,已结案;13条问题线索已按程序办结;剩余1件等待法院判决。党政纪处分3人,对4人进行诫勉谈话,5人进行提醒谈话,9人通报批评,将4人调离原工作岗位。四是抓早抓小,不断提升行政效能,强化岗位责任。从干部工作状态抓起,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方式随机抽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和事,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及时发现和掌握分局各单位存在的苗头性、萌芽性、趋势性和意识性的问题,及时进行约谈、诫勉,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错误,违纪问题发展为违法行为。五是修订完善了《党风监督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在工作中认真执行;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制定《车辆管理制度》,实行公车派遣制,节假日公车统一封存。
(4)抓党建促扶贫。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驻大兆街道酒铺村开展工作,选派56名中层干部承担区联户扶贫任务,对口帮扶2个街道10个村56户贫困村民,帮扶成效显著,顺利通过上级检查。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7个,具体为: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长安分局、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长安分局土地复垦整理中心、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长安分局土地储备中心、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长安分局矿产资源管理站、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长安分局执法监察队、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长安分局(22个)基层管理所、西安市长安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长安分局内设机构4个,1、行政办;2、建设用地科;3、地籍地政科;4、计划财务科。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28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213人;实有人员349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33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69人。
二、部门2017年度决算表
(一)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01表)
(二)部门决算收入总表(02表)
(三)部门决算支出总表(03表)
(四)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04表)
(五)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05表)
(六)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06表)
(七)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07表)
(八)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08表)
(九)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决算表(09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902.98万元,较上年减少6887.26万元,主要原因是储备土地减少。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918.02万元,较上年减少6905.58万元,主要原因是储备土地减少。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2902.98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12816.21万元,占总收入的99.33%,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4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569.4万元。
(2)其他收入86.77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0.67%,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4.6万元, 耶柿村滑坡应急治理工程款收入82.17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12918.0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325.25万元,占总支出的18%,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1989.11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336.14万元。
(2)项目支出10592.77万元,占总支出的82%,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15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696.08万元、土地开发支出1690.65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921.65万元、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261.04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61.4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8.39万元、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17万元、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234.69万元、国土资源调查9.84万元、国土整治10.23万元、地质灾害防治288.2万元、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41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5.6万元,项目支出941.2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3524.76万元,主要是储备土地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46.8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264.62万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61.47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15万元。
(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982.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79.1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8.39万元、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17万元、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234.69万元、国土资源调查9.84万元、国土整治10.23万元、地质灾害防治206.03万元、事业运行2126.44万元、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41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89.11万元,公用经费316.5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4.7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4.79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8.83万元,下降8.52%,其中:
(1)2017年我单位不存在人员因公出国(境)事项,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2016年我单位也不存在人员因公出国(境)事项,也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2017年我单位不存在公务用车购置事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4.79万元,较2016年减少8.83万元,下降8.52%,减少原因是集中车辆管理,节约了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56辆。
(3)2017年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培训费支出0万元,2016年培训费支出0万元。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2016年减少0.11万元,减少100%,原因是本年无会议费支出。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9569.4万元,支出9569.4万元,结转结余0万元。主要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696.08万元、土地开发支出1690.65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921.65万元、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261.04万元。
(五)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六)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58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34.58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同口径减少8.66万元,减少20.02%,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已公开空表)。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6辆。
四、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对1个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备注:以上数据(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