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西安市长安区水务局是隶属于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单位,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有关水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全区水务行业的地方性法规;拟定全区水务、防洪、渔业等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2、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含地下水、地表水)。组织全区水利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拟定全区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和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旬报。3、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拟定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负责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流、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5、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政、渔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跨区县水事、渔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6、负责全区水行政管理工作,对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监督和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和水源地有关行政管理工作;编制、审查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拟定水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有关水价格的建议。7、组织指导对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和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全区重要河流、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和跨区县重要水利工程;负责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8、负责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管理区属已成水利工程和灌区;指导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指导村镇供水水源管理和农村饮水安全工作。9、负责水土保持治理以及水土流失预防、监测和监督执法工作。10、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城乡防洪、除涝、抗旱减灾及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区防汛抗旱;对主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11、负责全区渔业管理,监督水产品质量;负责水产养殖的规划、建设和科技推广;负责渔业资源及渔业环境的保护。12、负责水利科技与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水利科研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
(二)2017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7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坚持节水优先、高效利用,坚持尊重自然、人水和谐,坚持统筹兼顾、综合施治,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坚持依法治水、科学管水,以全面落实河长制为抓手,统筹“七水共治”,着力构建与大西安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在项目建设中我们不断完善重点项目建设与管理体系,强化制度保障,落实监督责任,层层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建立了自上而下,层层衔接的工作推进机制,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1、着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区水域治理规划,扎实推进沣、滈、浐、潏等主要河流水系治理工作,努力打造山清水秀的生态名区。
2、完成浐河长安段防洪综合治理、市政给水工程、区污水处理厂除臭降噪工程等4个重点在建项目建设任务。
3、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加强值班、科学调度,确保安全度汛,同时做好抗旱工作,做到防汛抗旱两手抓。
4、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加强饮水工程后续管理,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升水质检测水平,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5、加大河道执法巡查力度,规范河道管理秩序,深入开展“治乱清水”行动,严厉打击河道乱象,建立健全河道管理长效机制。
6、全面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加强水源地巡查,落实责任,严格执法,确保水源地安全。
7、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加强城区供水设施设备巡查管护,确保城市供水用水安全。
8、完成市上下达的水利经济工作任务;完成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征收任务;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水产品源头安全。
9、做好水土保持治理以及水土流失预防、监测和监督执法工作,完成市上下达的水保治理面积任务。
10、做好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区”相关工作。
11、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
12、完成地下水动态观测技术提升改造项目。完成3眼地下水监测井站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安装自动化监测系统设备,进一步提高对地下水资源的自动化监控水平,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发展利用。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长安区水务局系统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8个(西安市长安区水土保持监督工作站、西安市长安区水利工作队、西安市长安区水产工作站、西安市长安区潏河管理站、西安市长安区浐河管理站、西安市长安区沣河管理站、西安市长安区农村供水管理总站、西安市长安区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差额事业单位1个(西安市长安区大峪灌区管理站)。
西安市长安区水务局局机关共设置七个科室,包括党政办公室,农水科,防汛、河长办,河库管理科,浐河建管处,人事财务科及节水办。
(四 ) 部门单位人员构成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88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271人,实有374人,其中行政25人,事业34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40人。
二、部门2017年度决算表
(一)部门决算收支总表(01表)
(二)部门决算收入总表(02表)
(三)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03表)
(四)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04表)
(五)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05表)
(六)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06表)
(七)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07表)
(八)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08表)
(九)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决算表(09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873.85万元,较上年增加159.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1158.17万元,政府性基金比上年增加1317.21万元。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873.85万元,比上年增加159.0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拨款比上年增加36.57万元,项目支出拨款比上年增加122.4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1158.17万元,政府性基金比上年增加1317.21万元。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7873.85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17873.8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89.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384.41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17873.8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438.44万元,占总支出的19.24%,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3188.89万元和公用经费249.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93.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5.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9.55万元。
(2)项目支出14435.41万元,占总支出的80.76%,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水利工程建设项目6880.27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8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8.44万元,项目支出13050.99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1158.1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拨款比上年增加374.72万元,项目支出拨款比上年减少1532.89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89.44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农林水支出合计16489.44万元,包括:
(1)农业支出316.21万元,包括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316.21万元。
(2)水利支出16113.23万元,包括行政运行250.07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192.06万元,水利工程建设6880.27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3794.10万元,水利前期工作23.30万元,水土保持914.16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352.21万元,水质监测18.28万元,防汛104.85万元,农田水利221.06万元,水利技术推广177.87万元,农村人畜饮水1285.61万元,其他水利支出1899.39万元。
(3)扶贫支出60万元,包括其他扶贫支出6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38.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88.89万元,公用经费249.55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5.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47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增加2.94万元,增长8.98%,其中:
(1)2017年我单位不存在人员因公出国事项,无因公出国费用支出;2016年度我单位也不存在人员因公出国事项,也无因公出国费用支出。
(2)2017年我单位不存在公务用车购置事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47万元,较2016年增加3.03万元,增长9.34%,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26辆。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18万元,主要包括上级检查项目接待支出。较2016年减少0.09万元,下降32.73%。累计接待2批次28人。下降原因是节约开支。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5.59万元,主要是业务培训支出,较2016年增加2.36万元,增长73.07 %。原因是业务增加。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2016年减少0.12万元,下降100%。原因是2017年度无会议费支出。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384.41万元,支出1384.41万元,主要是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水库移民基金。
(五)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72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87.72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同口径减少40.16万元,降低31.4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48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工程用车。
四、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对0个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备注:以上数据(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