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执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组织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区各级及行业红十字会开展全区性活动,推动全区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3、宣传和普及应急救护知识,组织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参与防治艾滋病、结核病等疾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4、参与无偿献血工作,造血干细胞捐献和遗体(器官、组织)捐献的宣传、推动和管理工作,做好志愿者信息登记、捐献见证等工作。
5、组织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开展对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活动。
6、根据中国红十字总会和省、市红十字会的部署,参加国际和国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7、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重点工作
1、积极做好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在兴国中学、东大初级中学、塔坡小学、西安培华学院举办应急救护培训班,共举办培训班21期,共计培训人数2400余人,其中培训城区环卫工人1000余人。
2、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在长安广场举办“5.8世界红十字日” 宣传活动,在盛世商都广场开展“学雷锋”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宣传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全年已宣传5次。
3、开展“博爱三秦”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建立红十字宣传阵地,宣传普及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在社区组织开展社区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关爱和服务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弱势群体。在郭杜街办东街社区开展迎“七一”夏日送清凉活动。
职能工作
4、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发展红十字会员101名、红十字志愿者301名,不断壮大红十字队伍。
5、加强与会员和志愿者的联系,组织西安培华学院志愿者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发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等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12月在郭杜街办东街社区开展宣传党的十九大“义+益”公益服务项目。全年已开展活动3次。
6、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对352个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巩固、提高。
7、做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在5所学校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全国红十字应急知识竞赛,共答题5000份;积极开展市级红十字示范校创建工作,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卫生与健康知识教育、志愿者服务等符合实际的活动,已开展活动3次。顺利完成三所学校市级“红十字示范校”创建工作。
8、坚持依法募捐,对企业采取上门劝捐等方式,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募捐活动,不断拓宽募捐渠道。
9、做好人道救助工作,积极开展“红十字博爱送温暖”活动,资助贫困家庭、残疾家庭100余户;“六 一”慰问长安特殊学校;在郭杜街办东街社区开展迎“七 一”夏日送清凉活动。
10、组织西北政法大学红十字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宣传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器官等活动,已经宣传3次。
11、组织各级红十字专(兼)职干部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专(兼)职干部素质3次,为我区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开展精准扶贫、落实路长制、群防群治等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为本单位本级决算。
我单位是长安区委领导下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列入区群众团体序列;副会长副处级1名,会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内设一个办公室。
(四) 部门人员情况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员6人,其中行政1人,事业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二、部门2017年度决算表
(一)部门决算收支总表(01表)
(二)部门决算收入总表(02表)
(三)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03表)
(四)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04表)
(五)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05表)
(六)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06表)
(七)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07表)
(八)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08表)
(九)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决算表(09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8.51万元,上年为58.68万元,比上年增加29.83万元,增加50.84%,主要原因是目标奖增加19.1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90万元,为创建示范校、宣传费支出增加;人员工资及车补支出增加4.79万元。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8.51万元,上年为58.68万元,比上年增加29.83万元,增加50.84%,主要原因是目标奖增加19.1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90万元,为创建示范校、宣传费支出增加;人员工资及车补支出增加4.79万元。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88.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8.5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88.5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67.59万元,占总支出的76.36%,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58.69万元和公用经费8.9万元。
(2)项目支出20.92万元,占总支出的23.64%,是为完成红十字事业宣传培训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59万元,项目支出20.92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29.83万元,主要原因是目标奖增加19.1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90万元,为创建示范校、宣传费支出增加;人员工资及车补支出增加4.79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5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51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69万元,公用经费8.9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已公开空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与2016年持平。其中:
(1)2017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实际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2)2017年购置车辆0台,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3.3万元,主要是完成红十字事业宣传培训任务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已公开空表)。
(五)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59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同口径增加23.93万元,增长54.81%,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3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有公务车辆0辆,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未开展绩效评价。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产生的消费。
2、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
备注:以上数据(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