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卫生计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
(2)负责编制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卫生应急预案、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卫生应急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报送工作。
(4)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医疗卫生救援。
(5)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地方病防治监督工作;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6)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监管;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监管。
(7)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临床用血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全区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8)负责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9)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依法管理医疗机构内部临床药事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措施;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规范;拟订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1)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落实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12)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3)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14)指导规范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15)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16)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政策,拟定实施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综合管理中医的医疗、教育工作;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17)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评审和聘任考核工作;负责全科医生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并组织实施。
(18)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
(1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卫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聚焦“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贯彻新理念,找准新定位,突出重点,在民生工程、深化医改、公共卫生等方面加速奔跑,奋力超越,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卫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韦曲南街、滦镇等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荣获西安市优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称号,韦曲、黄良及杨庄街道被市卫计委命名为2017年度幸福家庭创建示范街道,顺利通过陕西省计划生育幸福家庭示范区验收,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滦镇、杜曲、子午、鸣犊中心卫生院分别荣获全国优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人民满意乡镇卫生院称号。
2、新农合制度持续健全
2017年全区参合73.48万人,参合率99.37%(高出目标4.37%),新农合政府补助资金及时到位率达到100%。全年共补偿113.43万人次、4.49亿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77.04%。完善大病保险制度,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从10000元降至3000元。125种单病种执行定额付费、门诊统筹总额预付、住院总额预付补偿,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3、计生管理落实到位
与综治部门、街办共同推进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各项指标任务圆满完成。办理一、二孩生育登记13615例,947名农村独女、双女户家庭享受女孩中考降分投档录取的优惠政策,234名农村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女学生得到教育救助64.5万元,举办生殖健康知识讲座72场次,受益育龄群众16156人次。为11735户家庭办理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在太乙宫、魏寨街道投资30万元资助100户计生家庭开展创业工程。
4、稳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一是现代医院管理机制逐步完善。组建以主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制定城市公立医院院长公开招聘、任期目标考核等文件;联合区财政局等3部门下发《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和全员聘用。二是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不断巩固。全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加入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联合体,药品零差率销售实现全覆盖,减免药品费用1941.53万元。三是医疗质量有效规范。区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病区占病区总数66%;开展临床路径管理专业14个,病种106种,减少患者医疗费用619.18万元。
5、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完善
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突破,逐步完善分级诊疗工作机制,健全转诊指导目录,并定期督查。门急诊1613175人次,较去年增长15.24%,出院26202人次,较去年增长234.42%,区内就诊率达96%。
6、重点工作亮点纷呈
一是新区医院建设全面完成。投资近11亿元的长安区医院迁建工程已竣工验收。区政府与西安交大一附院签订正式《托管协议》,交大一附院已全面托管长安区医院,成立理事会、监事会,通过理事会章程,产生了新一届区医院领导班子。新区医院将探索多学科、多领域并重的综合性发展道路,带动全区医疗服务能力实现大跨越。
二是卫生计生资源整合效益初显。在全市率先完成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机构整合,组建“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并入所在街道卫生院。政府办下发《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基层干部管理办法》,在全市转发并推广;区编办等4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卫生监督所更名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建立统一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
三是卫生信息化服务高效便捷。启动居民健康卡建设项目,区医院在全市区县级医院首家开通线上支付,区级3所公立医院开展预约诊疗;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平台通过省市验收,实现了省市区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共享健康、诊疗、检查、用药等信息;区医院、滦镇、引镇中心卫生院3个远程会诊系统运行正常。
四是健康扶贫成果显著。建立 “四重保障”制度,全年为贫困人口报销医疗费用1436.92万元,报销比例达到99.9%。贫困人口参合率、大病保险参保率100%,区内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服务100%,大病专项救治率100%,慢病管理率100%。发放慢病小药箱997个;建立了41家公立、民营、驻区医疗机构共同参与的健康扶贫帮扶体系,开展“三送一查”、“千名医师进千家”等进村入户活动,健康扶贫各项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我区健康扶贫工作57次,在全市3次健康扶贫会议上均做了经验交流发言。
五是医联体机制逐步健全。区中医医院、妇幼计生中心分别加入了省、市专科医联体;26家区属医疗机构均设立全科科目,共有全科医师88人,全区每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65人。18家二级以上医院帮扶23家街道(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医务人员56人,培训3494人次,开展业务讲座199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单位构成看,本部门决算包括西安市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机关)和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32个(其中:马王中心卫生院于2017年4月划归西咸新区)。具体包括:
序 号 | 单 位 名 称 |
1 | 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 |
2 | 长安区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 |
3 | 长安区卫生监督和综合执法所 |
4 | 长安区卫生学校 |
5 | 长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 |
6 | 长安区社区卫生指导中心 |
7 | 长安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 |
8 | 长安区医院 |
9 | 长安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10 | 长安区中医医院 |
11 | 长安区韦曲街道中心卫生院 |
12 | 长安区郭杜街道中心卫生院 |
13 | 长安区细柳中心卫生院 |
14 | 长安区杜曲中心卫生院 |
15 | 长安区子午中心卫生院 |
16 | 长安区王曲中心卫生院 |
17 | 长安区鸣犊中心卫生院 |
18 | 长安区引镇中心卫生院 |
19 | 长安区滦镇中心卫生院 |
20 | 长安区灵沼街道卫生院 |
21 | 长安区兴隆街道卫生院 |
22 | 长安区黄良街道卫生院 |
23 | 长安区王莽街道卫生院 |
24 | 长安区太乙宫街道卫生院 |
25 | 长安区五台街道卫生院 |
26 | 长安区五星街道卫生院 |
27 | 长安区东大街道卫生院 |
28 | 长安区杨庄街道卫生院 |
29 | 长安区炮里街道卫生院 |
30 | 长安区魏寨街道卫生院 |
31 | 长安区大兆街道卫生院 |
32 | 长安区马王中心卫生院(差额) |
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内设科室9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人事劳资科、法制与监督科、医政科教科、卫生应急与公共卫生科、体制改革科、计划生育管理科、爱卫科和行政审批科。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148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2123人;实有人员2013人,其中行政44人、事业196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799人。
二、部门2017年度决算表
(一)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01表)
(二)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02表)
(三)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03表)
(四)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04表)
(五)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05表)
(六)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06表)
(七)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 (07表)
(八)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08表)
(九)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决算表(09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8159.97万元,较上年减少751.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长安区马王、细柳、郭杜等部分区域划入西咸新区,下属单位马王中心卫生院2017年4月划出,相应收入减少。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7138.03万元,比上年增加1876.76万元,主要原因是:①基本公共卫生新增65岁老人体检、增加家庭医生签约任务,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计划生育事务等专项工作任务增加,专项支出相应增加。②医疗机构业务收入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58159.97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37146.96万元,占总收入的63.87%,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146.96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456.59万元,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占总收入的0.79%。
(3)其他收入20556.42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35.34%,主要是利息收入13.29万元、捐赠收入215.83万元,固定资产出租收入237.26,医疗业务收入等20090.04万元。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546.12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结余为负时,用事业基金弥补亏损。
(5)上年结转结余5389.94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57138.03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47842.54万元,占总支出的83.73%,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25862.26万元和公用经费21980.28万元。
(2)项目支出9295.5万元,占总支出的16.27%,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120.91万元、公立医院713.48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461.46万元、公共卫生支出6443.78万元、中医药支出10.72万元、计划生育事务1493.28万元、其它项目51.87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3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67.45万元,项目支出9268.03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12455.57万元,主要是区医院基本支出中财政拨款支出减少较多。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35.48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890.60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1542.81万元、公立医院9877.71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3646.9万元、公共卫生10181.41万元、中医药50.72万元、计划生育事务1563.7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35万元。
(2)农林水支出44.87万元,其中:扶贫44.8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667.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546.51万元,公用经费5120.94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0.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87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7.29万元,下降19.1%,其中:
(1)2017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与2016年无变化。
(2)2017年购置车辆0台,经费支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87万元,较2016年减少5.87万元,下降15.98%,原因是本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结果。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58辆。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2016年减少1.42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是本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取得成效。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29.19万元,主要是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等业务培训支出,较2016年减少7.03万元,下降19.41%,原因本系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会议、培训次数所致。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6万元,主要是医疗卫生业务性会议支出,较2016年增加0.07万元,增长1%,基本与上年持平。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已公开空表)。
(五)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8.15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628.15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同口径增加166.73万元,增长36.13%,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原卫生局和计生局合并,从2017年起财务账及部门预决算合并,因此行政运行经费增长较大。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5.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3.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1.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医疗救护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7台(套)。
四、2017年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基本公共卫生”、“公立医院改革”、“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三个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24.19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公共预算拨款:反映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安排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费数额。
6、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取得的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对我国面临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为提高居民健康水平,面向全体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9、健康扶贫:通过完善医疗保障政策体系、推进“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八大行动”等手段,切实加强医疗卫生帮扶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卫生计生机构能力,确保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使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少生病”。
备注:以上数据(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