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2、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监督职权。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为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发挥监督职能,做好服务保障。

3、坚持和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做好与区委、区政府、区政协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

4、负责联系在我区的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健全联络机制和网络平台,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负责人大代表有关活动的组织工作。

5、组织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承办人事任免等工作事项。

6、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决议、决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7、负责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执法检查、调查研究的协调保障工作,为人大代表视察、考察、调研及其重要活动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8、受理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督办和协调处理信访案件。

9、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

10、承办区人大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成功召开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按照区委和人大常委会要求,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精心筹备、严密组织,于1月19日至21日,成功召开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顺利依法选出市十六届人大代表54名。会议期间还组织出席会议的区十八届人大代表集中视察了常宁新区安置社区、长安区医院迁建、子午水寨新型社区等重点项目,邀请西北政法大学知名宪法学专家举办宪法知识专题讲座,会议组织工作受到普遍肯定。

2、扎实开展代表建议督办工作

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133件。元月份,召开了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将代表建议及时交“一府两院”办理。7月份,区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建议情况进行了集中回访,面对面听取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并对办理不满意的代表建议交由政府重新办理。通过积极努力,所有建议均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办结,实现了办结率100%、回访率100%的目标,满意率达99.1%。

3、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9个,完成目标任务的300%。其中听取“一府两院”专项报告7个,分别是:听取区政府关于全区脱贫工作、城乡网吧管理、社区矫正、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长安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以及区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和区检察院关于重点工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等专项报告。听取审议专项报告2个,分别是: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陕西省旅游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和全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情况专项报告。累计提出各类工作建议22条,其中,“加强执法监督、整顿市场秩序”、“培植持续性税源、优化支出结构”等建议针对性强、有操作性,得到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表扬;就社区矫正工作提出的审议意见得到有效落实,我区荣获全省“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示范区”荣誉称号。

4、组织执法检查2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分别是:对《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在我区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5、开展调研和专项视察8次,完成目标任务的400%。分别围绕全区追赶超越、小城镇建设、税源基础建设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重点项目、城区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情况、治水工作等进行了专题调研和视察。写出调研报告13篇,比目标任务多出11篇。

6、听取审议4项重大事项报告,完成目标任务的133%。及时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和审计情况报告,批准了2016年财政决算;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并依法批准了常宁新区实施湿地公园及核心区道路绿化工程PPP项目的报告;审议批准了区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报告。

7、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制定《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暂行办法》,创新实行了拟任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规定不参加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的拟任人员不提交会议审议任命。严格实行任前考试、表态发言、任后宣誓等程序,去年共任命63人,其中区政府副区长1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23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办和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17人,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12人,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10人。免职38人,罢免市人大代表职务1人。

8、推进满意度测评工作常态化。从2017起,把满意度测评贯穿到监督工作各方面。无论专项报告还是执法检查报告,在听取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报告时,都要进行满意度测评,让测评促进“一府两院”对监督工作的重视,促进工作的有力整改。同时,将满意度测评扩展到常委会任命人员的述职工作中,并将述职测评结果报送区委,作为干部考评的重要依据。满意度测评的常态化进一步强化了监督力度,提升了监督效果。

9、扎实开展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常委会述职工作。积极组织区发改委和区审计局2个政府部门局长向常委会述职。在述职前组织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对拟述职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调研了解,充分征求所在单位干部职工的意见。严把述职报告关,要求述职报告必须找出不足,拿出具体整改措施,并现场进行满意度测评。切实提高述职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10、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办公室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办信办案,不断加强同省市人大信访部门和案件承办单位的沟通对接,完善督办机制,狠抓问题落实。全年受理群众来信67件次,来访96人次,其中,省市人大转办28件,网上转办6件,全部按时限完成交办督办,办结率100%。

11、创新打造示范性代表工作室。人大代表工作室建设是我区的特色和亮点,其经验在全市推广,被《中国人大》报道。今年以来,我们在以往建成44个标准化代表工作室的基础上,创新开展打造示范性代表工作室工作。制定了《西安市长安区示范性代表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全区街道人大工作座谈会,对全区代表工作室工作提标升级进行了安排部署。示范性代表工作室建设得到省市人大肯定。

12、着力做好政情通报工作。统一部署,精心实施,在12月份,集中安排各街道人大工委组织开展对人大代表的政情通报工作,全区300多名人大代表参加,各街办主任通报本辖区2017年经济社会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2018年工作思路等,通报结束后,组织代表进行了认真评议,提出意见建议。全区21个街道政情通报工作按照预定时间全部完成,代表对全区政情通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13、积极贯彻落实“五新”战略。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相关委员会会同政府职能部门开展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推广工作。在外出考察学习的基础上,结合长安区实际情况,拟定了《西安市长安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选取子午街道进行试点推广,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稳步向前推进。组织80余名市区人大代表对全区“三个美丽”建设进行了集中视察,使代表实地感受到我区贯彻落实“五新”战略的发展变化。

14、助力全区追赶超越。围绕市区年度工作主基调,以“我为追赶超越作贡献”为主题,开展4·3代表活动日主题活动,利用一周时间,组织市区两级300余名人大代表深入各自选区和村组、社区、企业和重点治理区域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活动54次,共查找各类工作“短板”107项,提出各类意见建议361条,为区委科学决策、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重要参考。组织开展“人大工作如何助推追赶超越”理论研讨,形成理论文章7篇,其中5篇文章分别荣获全市二、三等奖。

15、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按照区委安排,先后2次组织534人次的市区人大代表开展脱贫攻坚督导工作和精准识别专项督查,累计走访贫困户2853户,发现8个方面16类问题,向区委和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提出12个方面的工作建议。同时,常委会领导和科级以上干部每人包抓一户贫困户,针对20户贫困户的具体情况,制定分类帮扶方案,采取了“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兜底保障”等多种措施,大力开展帮扶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帮扶任务。

16、狠抓治水督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四治一增”工作部署,坚持说真话、察实情,全覆盖、无遗漏,利用半个多月时间,对沣、滈、浐、潏、氵皂河5条河流及其7条支流近290公里进行拉网式巡查,共发现问题6大类286个,以图文、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向区委汇报督查情况,向区政府提交整改清单。11月中旬,对治水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视察,将18个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再次提交区政府整改,治水督查工作受到到区委表扬。

17、全面完成深改任务。2017年,区人大办共承担深改任务3项,全部任务提前一个月完成。其中在全市各区县中首家出台的《西安市长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履职约束、激励、退出的暂行办法》打破了人大代表“终届制”,构建起代表“能进能出”的良性循环机制,受到市人大关注和充分肯定。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为本单位本级决算。

(四)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人员情况说明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设置为:常委会办公室(正处级),下设3个科;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和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2个专门委员会(正处级);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和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3个工作委员会(正处级)。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实有人员35人,其中行政人员3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8人。

二、部门2017年度决算表

(一)部门决算收支决总表(公开01表)

(二)部门决算收入总表(公开02表)

(三)部门决算支出总表(公开03表)

(四)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公开04表)

(五)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公开05表)

(六)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公开06表)

(七)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公开07表)

(八)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公开08表)

(九)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决算表(公开09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08.13万元,较上年增加39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人代会会次增加。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15.85万元,较上年增加409.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人代会会次增加。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908.13万元。财政拨款908.1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915.8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522万元,占总支出的57.0%,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437.31万元和公用经费84.69万元。

(2)项目支出393.85万元,占总支出的43.0%,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会议200.8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7.67万元、代表工作72.13万元、人大监督3.24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2万元,项目支出393.85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5.8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915.8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2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7.67万元、人大会议200.81万元、代表工作72.13万元、人大监督3.2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7.31万元,公用经费84.69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6万元,公务接待费0.51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5.35万元增加0.62万元,增长11.6%,其中:

(1)2017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费用,与2016年无变化。

(2) 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46万元,较2016年4.78万元增加0.68万元,增长14.2%,原因是工作需要,公务用车车次增加及油价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无公务用车购置,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4辆。

(3)2017年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51万元,主要包括接待苍溪县人大、陈仓区人大、余姚人大。较2016年0.57万元减少0.06万元,下降10.5%,累计接待3批53人次。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7.33万元,主要是人大换届工作培训及新任职代表培训支出,较2016年1.38万元增加5.95万元,增长431.2%,原因是培训人数及培训次数增加。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161.02万元,主要是人代会会议支出,较2016年88.20万元增加72.82万元,增长82.6%,原因是会次增加、会期增长。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已公开空表)。

(五)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69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84.69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同口径增加6.38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工作任务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7.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检查调研用车2辆、应急公务用车2辆。

四、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

五、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备注:以上数据(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